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福祥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索引号 | 640000023/2023-00208 | 生成日期 | 2023-02-07 |
发文字号 | 宁林草许准〔2023〕6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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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福祥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宁夏福祥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为草种,经营方式为批发和零售,有效区域是宁夏及周边省区。许可证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5年。
你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草种质量的管理。期满后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申领。在草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许可证注明项目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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