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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23/2024-00046 | 生成日期 | 2024-01-04 |
发文字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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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2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60号宁夏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宁夏湿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xsdtianrui@126.com。
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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