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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18-93559 生成日期 2018-10-25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18〕414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宁林函〔2018414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

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现将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承办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及历届B类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3号)精神,2018年我局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4件(主办11件、协办13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38件(主办23件、协办15件);办理历届自治区人大代表B类建议38件(主办18件、协办20件),历届自治区政协委员B类提案45件(主办21件、协办24件)。局党组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理念,把高质量、高标准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人民呼声的重要渠道,作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途径,常抓不懈,认真履责,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接到办理任务后,原厅党组立即作出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积极行动,深入调研,规范办理。截至目前,2018年交办的6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A类62件。历届交办的83件B类建议提案经与代表、委员和主办单位沟通协商,已全部答复完毕并予结案。总体上看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回复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承办的建议提案相关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林办发〔201820),明确了145件建议提案办理的目标任务、程序方法和办理要求,做到从准备、实施、答复到总结等各个阶段都有章可循,确保了办理工作质量。二是强化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综合协调督办、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办理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求,研究确定了4件重点建议提案,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督办。三是积极开展调研。对主办的建议提案,分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积极组织具体承办处(室)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找准办理的关键点,因地制宜,靶向施策,为完成办理工作打牢了基础。对协办的建议提案及时组织专人分析原因,找准对策,形成书面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针对部分建议提案办理,及时与自治区政协沟通,提出督办调研的建议,并向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下达了15个调研课题,配合推进建议提案相关问题的研究解决。

    (二)紧盯建议提案办理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紧紧围绕督办、审核、答复、回访四个关键环节,灵活运用“三项机制”,有效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督办审核机制。在坚持办公室牵头组织、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前提下,推行主管、督办与承办的工作责任体系。安排专人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把建议提案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效能考核细则。二是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发挥“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对涉及多厅局、多处室办理的建议提案,积极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协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了分工合作办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沟通反馈机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办理前主动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的对接沟通模式。各承办单位依照办理任务,及时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与领衔人进行沟通,直接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所提建议的原意、背景和办理要求;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沟通联系,征询对初步答复内容的意见,意见一致后正式答复。各承办单位增强主动性,积极组织代表和委员对部分建议提案开展实地调研,与代表委员协商办理意见,自觉的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办理工作中,有效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

(三)规范办理程序,严把重点关口。一是严把承办关。要求相关处(室)必须明确办理人员和时限,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二是严把审核关。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督促、检查和协调,并对所有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把关,做到答复严谨、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合理合法。对办理完结的建议提案,全部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上报。三是严把答复关。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组织专人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把形成的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建议提案人和协办单位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然后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作出答复。凡是对答复不满意的,及时调整思路、修改方案,重新办理和答复,争取得到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问题

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处(室)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办法还不多,效果还不明显;建议提案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办理时限上还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还有待加强。

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力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代章)

                                            201810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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