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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19-00433 生成日期 2019-09-03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19〕28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17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

 

尊敬杨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建议,现答复如下

自固原市提出实施“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以来,自治区林草局在林草项目安排上积极支持,为固原市“四个一”试验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2019年,自治区林草局共支持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40项目金额总计2903.8万元,其中枸杞产业直补资金补助1020万元固原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切块资金42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5个共500万元自治区财政林业新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资金5个共118万元林业优新树种引种驯化繁育项目10个共103万元,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15个共300万元,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4个共40万元,生态护林员庭院经济林项目1个152.8万元,苗木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1个50万元,特色苗木示范村项目2个100万元

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对促进固原市生态文明建设、林草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今后在项目资金安排、技术指导等方面将继续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固原市“四个一”工程高质量推进,走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多赢路子。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993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林草局科学技术与场站管理处  仇智虎  1779502728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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