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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报告

索引号 640000023/2020-00292 生成日期 2020-08-03
发文字号 宁林发〔2020〕103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保护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现就自治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关于支持青铜峡市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议协办情况报告如下:

收到第139号建议关于支持青铜峡市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青铜峡市沟通对接,组织专家实地踏查调研,配合推进相关工作。经核实,该项目为国家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国家重点能源项目,项目建设需要占用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土地多达上千公顷,2019年,吴忠市、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事宜。为依法依规、扎实有序推进此项工作,我局多次与吴忠市、青铜峡市两级政府沟通协调,通过会议、现场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研究解决办法。20191115我局组织自治区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宁夏大学等部门(单位)相关专家进行了现场考察,要求继续修改完善有关资料。20205月,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再次对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纳入青铜峡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0610,吴忠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青铜峡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并以《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青铜峡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报送我局,建议我局予以采纳。

我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综合考虑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的完整度、关联度等因素,原则采纳了吴忠市、青铜峡市对青铜峡库区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方案。20207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了我局组织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初步成果并原则通过。目前,我局根据会议有关精神修改完善该预案,正在组织上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该预案还需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论证并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

特此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729日                       

 

(联系人:翟昊     联系电话:0951-683677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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