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294 | 生成日期 | 2020-07-27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20〕256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生态修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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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009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就施栋代表提出的第009号关于“宁夏相关融资政策,并且监督实施落地解决花卉产业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始终把特色经济林产业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把花卉产业列入地方特色板块产业予以扶持。截至2019年底,全区花卉和观赏苗木种植面积2048.29公顷,其中,鲜切花216.76公顷,盆栽类242.54公顷,花坛植物类13.05公顷,观赏苗木类444.12公顷,全年销售额达4.4亿元。
为推进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目标,针对宁夏最具地方特色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区扶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方向和原则。提出自治区主抓“1+4”产业,苹果、红枣、花卉等地方板块优势特色产业由地方自主发展,自治区财政依据县区产业规模给予切块资金扶持。自2008年以来,自治区林草局每年给予银川市花卉产业资金支持。2017年切块产业资金380万元,支持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和兴庆区花卉产业发展。2018年切块产业资金1040万元,其中:支持贺兰县引进宁夏丰植源花卉创业园建设项目500万元,扶持银川市兴庆区鲜花港基地建设500万元。2019年切块162万元资金扶持银川市花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2020年切块产业资金240万元,支持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和兴庆区花卉产业发展。
近期,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领导赴银川市贺兰县冠名枸杞芽菜种植基地、丰植源花卉产业园、兴庆区鲜花港花卉产业园调研花卉产业发展情况,并召开了花卉产业调研座谈会,20余家花卉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了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状和亟需解决的难题。
今后,自治区林草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特色产业政策,继续支持花卉产业,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生态修复处 0951-683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