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提)案办理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办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1-00394 生成日期 2021-09-03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1〕36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办理自治区

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茹小侠委员:

您提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收悉。该项提案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经与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沟通请示在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开展专题座谈、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办理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划分区域和单元,分区分类综合治理”落实情况

自治区林草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编制《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布局、区域生态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地貌特点和水土条件、区域优势、林草资源现状和发展潜力等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按一河三山生态安全屏障,将全区划分为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三个生态建设区,实施分区分类分策综合治理。北部绿色发展区,包括黄河宁夏境内引黄灌溉区域,涉及13个县(市、区),是我区重要的绿色生态空间和湿地生态功能区,区域土地约1800万亩(包括贺兰山)。主要发挥黄河自流灌溉和贺兰山生态屏障的自然优势,以银川平原、卫宁平原和贺兰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建设贺兰山东麓绿道绿廊绿网,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优化畅通水系水网,构建绿色高效、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塞上江南的自然美景。中部防沙治沙区,包括腾格里沙漠、毛乌素沙地和腹部沙区、同心海原丘陵治理区,涉及10个县(市、区),属于防风固沙型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总面积约4300万亩,主要针对中部地区干旱缺水、沙化严重、生态脆弱,以干旱风沙区和罗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退化沙化草原,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和沙产业,巩固防沙治沙和荒漠化综合治理成果。南部水源涵养区,包括六盘山区和黄土丘陵区,涉及6个县(区),属于六盘山水源涵养功能区,土地面积约1700万亩。以增强六盘山天然水塔、生态绿岛功能,南部黄土丘陵区和六盘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综合治理黄河支流,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建设生态经济林,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20217月,国家林草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已将六盘山、贺兰山纳入黄河和北方防沙带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和双重工程,立项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覆盖银川、石嘴山、中卫市和固原市。

自治区水利厅针对不同岸线、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和管控要求,对黄河宁夏段按照一河双线三带四区进行空间划分和规划布局,分区分类进行保护治理。按照全面预防、重点监督、中北部修复、南部治理的分区防治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库坝塘池井窖综合治理。十三五末全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2.26万平方公里,总体治理程度达到57.76%

二、关于重视湿地建设和利用,加强矿山和入黄沟道治理,抓源头治理”和“在黄河湿地建造60—100米的宽幅林带,种植沙枣树、柳树等根系发达树种”落实情况

(一)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建设。一是实行湿地总量管理,优化布局、提高质量、提升功能。严格保护国家和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我区4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3处)、26处湿地公园(国家级14处,区级湿地公园12处)均建有湿地宣教设施,每年利用世界湿地日等开展湿地保护宣教活动,提高公众认知度及保护意识。二是开展湿地专项检查,严禁城市建设和项目开发侵占湿地。加强湿地资源用途监管,开展打击春季抢垦湿地、排查向湿地排放污染物、乱垦乱占等违法行为,解决湿地产权确权试点遗留问题,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开展候鸟迁徙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有效保护黄河湿地候鸟生存环境。三是因地制宜还湿建湿、生态补湿,实施退养还滩、盐碱地复湿和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发挥湿地生态、景观和经济效益。指导支持中卫市做好黄河中卫段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2020-2021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湿地保护恢复资金510万元,用于中卫香山湖、腾格里湖和天湖湿地公园内植被恢复、生态补水、疏浚清淤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在湿地保护恢复中,注重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湿地野生动植物生境,为水鸟等野生动物提供栖息、觅食、繁殖等场所,维护生物多样性;打造湿地景观。五是2020年自治区党委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宁党发〔202028)中,规划在沿黄13个市、县(区)恢复湿地36.6万亩;湿地保护修复107.4万亩、新建湿地公园10处,我们积极推动规划任务落实,指导支持中卫市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和新建湿地公园。按照黄河河道管理有关规定,支持各市县在沿黄湿地开展林草植被恢复。

(二)加强矿山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我区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制定《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0—2025年)》,重点加强贺兰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地质环境综合整治,依法退出损害生态功能的产业、项目和采矿,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防护林建设和山洪沟两侧植被修复。到2022年,矿山环境恢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面积达到11500公顷以上。六盘山重点开展人工促进生态修复,实施区域造林绿化工程,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到2022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面积11500公顷。罗山重点开展天然林保护、荒漠植被自然演替修复和人工灌木林的改造提升,加大主要沟道及周边区域退化土地生态修复力度,整治砂石采挖区,提高植被盖度,到2022年修复退化土地17400公顷以上。

(三)加强入黄沟道治理,汇聚生态环境共治合力。一是13个县(区)引黄灌溉区,以黄河为轴,对黄河干流沿岸、标准化堤防、入黄排水沟、道路、水系等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北部农田湿地防护林体系,规划完成人工造林27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40万亩。二是加大清水河治理,清水河流域是我区中南部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战场。多年来在水利部等支持下,投资6.2亿元先后实施了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建设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109条、淤地坝除险加固161座、坡耕地整治项目17个,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58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2278平方公里,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减少1492平方公里,入黄泥沙量较多年平均减少1224万吨。三是深化推动污染防治领域改革创新,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组织编制《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69亿元,支持五市开展水生态治理;安排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1665万元,支持70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完善宁夏十四五水专项规划,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以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为抓手,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标准管控,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四是制定印发《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入黄排水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区)按照1∶1共同筹措资金2亿元,依据水源涵养、用水效率和水质改善考核结果分配资金,推进形成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环境共治生态保护治理格局。

(四)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和草原保护。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应急处置预防体系建设,增强预防监测水平,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对松材线虫病、鼠(兔)害等林草有害生物预防监测,2025年实现全区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加快推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建立草原保护、产权、监测预警和监管制度,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草原资源承载力监测等改革试点;加强草原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完成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测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做好绿色发展指标数据统计。

三、关于植被保护修复和功能农业相结合,提升生态和经济效益”落实情况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植被保护修复和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202119号)、《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加强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黄河主干流(支流)、两岸绿化等工程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系统,打造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一是10个风沙县(区)针对不同立地条件,采取不同防沙治沙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建设中部防风固沙林,规划完成人工造林90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20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十四五期间,加大支持中卫市治沙造林力度,国土绿化规划中卫市人工造林122.7万亩,总投资18.274亿元,其中2021年安排人工造林任务31.93万亩,总投资4.93亿元。为拓宽融资渠道,我局通过积极争取,安排中卫市实施蚂蚁森林欧投行项目。中国绿化基金会蚂蚁森林合作造林项目,2021年首次落户中卫,项目规划3年新造林6万亩,项目投资3230万元;欧投行项目初步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54万亩,项目总投资8000万欧元(人民币6.4亿元)。其中中卫市项目区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8.5万亩,占欧投行项目总任务53.78%,规划总投资3.3亿元,占欧投行项目总投资52.89%二是在六盘山土石山和黄土丘陵区6县(区)的清水河、祖厉河、葫芦河、渝河等黄河支流源头和两岸建设水源涵养规划人工造83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40万亩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在全区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实施人工促进生态修复80万亩;在六盘山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及其外围的高密度人工纯林分布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万亩。四是创建森林乡村或美丽乡村1056个,发展村庄绿化美化和庭院经济林25万亩2018年至2020年,全区林业生态建设投资60.52亿元,2021年已下达全区林草资金12.7亿元。五是认真落实《宁夏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宁党办发〔202054号),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编制宁夏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将天然林和公益林纳入统一管护体系,实行管护责任协议书制度,精准提升森林质量。2021年,在天保工程管护面积减少的情况下,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天然林保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建设资金3.42亿元,其中安排中卫市直5300万元。六是对压砂地逐步有序退出,分类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对目前初步确定的94.5万亩不稳定耕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对其他压砂地根据规划,通过造林绿化、草原修复等因地制宜发展枸杞、沙棘、核桃、金银花、文冠果等经济林,以及柠条、花棒等耐旱灌木。七是建立健全林草法规制度,强化资源监管。制(修)定《宁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宁夏湿地保护条例》《宁夏草原管理条例》等,加强法治林草建设。开展林草湿数据与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构建林草资源图和数据库,加强监督管理。打击涉林草违法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占有林地、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及毁林毁草开垦等案件。

(二)发展功能农业,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发挥我区九大产业优势和增长潜力,推进生态与产业结合,拓宽农民稳步就业创收渠道,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自治区财政制定《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加快九大重点产业发展。202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葡萄、肉牛和滩羊、奶产业、绿色食品等生态农业、生态养殖、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聚焦枸杞产业基地稳杞、龙头强杞、科技兴杞、质量保杞、品牌立杞和文化活杞六大工程,明确扶持重点、扶持方式、补助标准等,吸引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发展枸杞35万亩。作为枸杞主产区,在中卫市建立以中宁国家枸杞特优区品牌,安排实施幸福家园项目,6年来安排中卫市资金1357.65万元,2021年项目造林4730亩,安排资金520万元。在银川、石嘴山市农垦集团发展果用、叶用枸杞8.5万亩同心、红寺堡、利通新发展果用枸杞6.4万亩固原市结合四个一工程和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枸杞产业精准富民行动新发展4.2万亩。发展其他特色经济林40万亩。沙坡头中宁青铜峡平罗原州区彭阳发展苹果10万亩;海原、同心灵武市和农垦集团发展优质梨2万亩中宁永宁等地发展优质桃2万亩;原州区、彭阳、西吉隆德海原盐池等地发展红梅杏、山楂、大果榛子、黑果花楸等其他经果林26万亩。

四、关于广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科学改良土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落实情况

(一)总结推广黄土高原水土治理模式。大力推广彭阳小流域综合治理、盐池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经验,总结黄土高原水土治理模式,积极实施坡耕地、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南部山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中小河流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以梯田和淤地坝为主的拦减泥体系,推进黄土塬区固沟保塬、坡面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沟道水土保持林建设。2020年,自治区安排1亿元黄河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黄河银川段治理,2021年安排8000万元,支持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建设。自治区水利厅投资7亿元分别对中卫市新墩至倪滩段、七星渠口至杨家湖段、中宁田滩至高山寺段、吴忠市王老滩至唐滩段河道420公里河道进行疏浚,在中卫市第一排水沟、中宁县北河子沟、永宁县第一排水沟、贺兰县北大沟、平罗县第四排水沟的入河口处各新建强排泵站1座排涝泵站工程。黄河干流宁夏段连续4年保持II类水质,劣V类水体全部清零,地级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从2016年的75.2%上升到202085.1%2025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8%

(二)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县级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盐碱地改良规划。实施整区域推进高效节水、盐碱地改良、旱作梯田、绿色农业、数字农业示范等项目。2019年至2020年,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8.43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00.5万亩;2021年落实资金11.65亿元,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95万亩,上半年已建成45.3万亩。到2025年,全区新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100万亩。

(三)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在全区开展耕地质量保护,示范耕地绿色减肥增效技术,每年推广有机肥施用技术500万亩,应用商品有机肥50万吨,扶持规模化有机肥生产厂家5家,每年新增商品有机肥产量10万吨。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松深翻、种植绿肥、盐碱地改良、农药化肥减量施用等措施治理退化耕地100万亩。全区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及化肥减量示范县2个、示范区7025.15万亩,有机肥应用示范区337.75万亩。全区测土配方施肥及化肥减量技术覆盖率93.6%

(四)加强草原生态修复与科技攻关。加强草原保护,发展草原生态旅游,传承草原文化,规范草原合理利用,促进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我区草原分布特点,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中卫香山寺、海原西华山列为全国首批试点建设单位,规划总面积5900公顷,已于20213月正式启动,目前,已安排200万元资金完成规划设计。联合兰州大学开展宁夏草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在中部荒漠化区中卫等9县(区),按照不同的草原类型和立地条件,结合退化程度,选择科学合理的修复技术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加快草原植被恢复。在同心、海原县实施天然草原质量提升修复12万亩;在青铜峡、利通区、红寺堡、中宁实施荒漠化草原植被修复42.5万亩;在灵武、平罗、盐池完成沙化草原治理生态修复45.5万亩。到2025年,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投资2亿元,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感谢您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全区林业草原工作的关注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831

  

  联系单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杨立文,电话:0951-683664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