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40000023/2021-00395 | 生成日期 | 2021-09-06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21〕368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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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
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案由我局主办,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农业农村厅协办,是2021年自治区重点提案,由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同志亲自督办。因该提案的相关建议涉及长期性、延续性的任务,该提案被确定为B类提案。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宁党办〔2021〕44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支持指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专题会、实地调研等,按规定程序和流程规范办理了该提案,今年的相关任务已办结。提案人茹小侠对提案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提高站位,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局坚定担当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历史使命,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17号)和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会部署,聚焦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助力先行区建设。该提案与先行区建设紧密衔接,我局把提案办理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全过程,作为推动业务工作和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成立由徐庆林同志为组长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制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实地调研和专题会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二)主动协调,部门联动。在认真学习研究提案的基础上,按主协办单位职能,梳理分解提案办理责任清单4个方面13项内容,并主动与协办单位、提案委员对接,听取意见建议。提案办理中,专程到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汇报,听取对重点提案办理的指导。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赴中卫市政协向提案人汇报提案办理情况,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对提案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次与协办单位进行对接落实。8月25日,再次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人,政协提案和提案办理质量第三方评价组专家以及协办单位,对提案答复意见再次征求提案人意见,面对面交流答复,形成了正式的提案答复意见。
(三)扎实推进,确保质量。按照制定的提案办理、实地调研和专题会方案,抓实抓细提案办理措施,主动与协办部门沟通协商,确定提案办理总体思路,清单式建账,逐条办理、逐条答复。提案办理答复初稿形成后,征求提案委员、协办单位等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做到“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确保提案办理质量。8月27日,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研了中卫兴仁镇拓寨村压砂地生态修复、香山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在中卫市召开了提案办理专题会。提案委员评价指出,提案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办理程序规范,质量高,措施实,对提案办理满意(详见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人、提案办理质量第三方评价组专家对提案办理进行了综合评价,并予以充分肯定。
二、提案答复情况
(一)关于“合理划分区域和单元,分区分类综合治理”方面。提案答复主办、协办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十四五”行业专项规划,实施分区分类综合治理。我局编制的《宁夏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布局、区域生态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地貌特点和水土条件、林草资源现状和发展潜力,将全区划分为北部绿色发展区、中部防沙治沙区、南部水源涵养区三个生态建设区,实施分区分类综合治理。2021年,国家林草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已将六盘山、贺兰山纳入黄河和北方防沙带系统治理示范项目和“双重”工程,立项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覆盖银川、石嘴山、中卫市和固原市。
(二)关于“重视湿地建设和利用,加强矿山和入黄沟道治理,抓源头治理”方面。提案答复按照已实施的沿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和自治区批复的《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宁党发〔2020〕28号),规划沿黄13个市、县(区)恢复湿地36.6万亩,湿地保护修复107.4万亩,新建自然或城市湿地公园10处。加强矿山和入黄沟道的治理,落实《贺兰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0—2025年)》,重点加强贺兰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地质环境综合整治。深化推动污染防治领域改革创新,编制《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宁夏“十四五”水专项规划,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空间管控体系,实施“一河一策”精准治理。制定《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入黄排水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形成“责任共担、效益共享、环境共治”生态保护治理格局。
(三)关于“植被保护修复和功能农业相结合,提升生态和经济效益”方面。提案答复立足我区“十四五”期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把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建设,与推进“九大重点产业”有机结合,统筹做好植被保护修复和功能农业结合的文章,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系统。同时,全力落实《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等,发挥我区九大产业优势和增长潜力,推进生态与产业结合,拓宽农民稳步就业创收渠道,加快推进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发展,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和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
(四)关于“广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科学改良土壤,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方面。提案答复分别从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总结推广黄土高原水土治理模式,提升水土保持能力,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组织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已垦草原治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草原生态修复与科技攻关,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把提案办理和推动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依照“十四五”规划分年度抓好规划任务落实,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美丽宁夏做出林草贡献。
专此报告。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47号提案
2.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杨立文,0951-683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