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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2-00233 生成日期 2022-07-04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2〕27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现就民建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区新能源光伏产业产业发展障碍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转化和战略储备基地,煤炭、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富集互补,具有综合开发的优越条件,是国家“西电东送”基地和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推进我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局主动自治区发改电力等部门对接,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加强事前指导,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全力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

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

我局积极与相关厅局部门对接协调,及时跟进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大工程及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事项。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及2021年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配合相关单位对拟占用使用草地、林地、自然保护地等情况提前预审确保科学规划新能源产业用地

二、从速从快办理用地手续

我局及县区(市)林草部门不断提高用地审核审批效率,开辟绿色通道,从速从快、依法依规办理保护地准入、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推进项目尽快合法合规落地建设。

争取定额指标,确保项目用地

为服务新能源产业及自治区重大项目,我局积极协调国家林业和局相关司局,争取国家林地定额指标,保证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613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0951-683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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