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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2-00325 生成日期 2022-09-05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2〕475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二届

人大五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建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资源质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先行区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多措并举促进全区绿量绿质绿效持续提升。

一、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山林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指导意见》鼓励发展林下种养、林副加工、康养利用、碳汇养林等以林养林新模式,支持将加工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给予适当倾,为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开启绿色通道。县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及林产品加工设施用地项目。各市县结合每年自治区分配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承包造林或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的经营主体,经造林验收合格后,结合造林抚育面积和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优先配置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其生产经营需求。同时,要求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针对对承包造林或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的经营主体,经造林验收合格后,结合造林抚育面积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优先配置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定性描述补充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规划保障。依法批准建设用地的前提是符合规划,明确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要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难以确定位置的涉农、涉林、涉牧等项目用地需求。建设项目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二是计划保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赋予的支持性政策经营主体可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规定,可明确上述情形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不超过造林面积3%的计划指标。三是符合节约集约要求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明确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的定额标准、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不得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要求。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印发《银川市关于培育扶持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试行)》《银川市林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试行)》,提出鼓励各类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参与生态建设,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壮大经果林产业发展,积极融入林业碳汇交易。建立多样化扶持办法,对新型绿化经营主体依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助、补偿,做好林权确权登记、贷款融资、森林保险购买引导,做好林业产业技术支撑服务,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到2022年底,全市各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完成,设立市、县两级林区改造专项资金,稳步推进林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林区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林分结构合理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林业产业取得成效。银川市还将开展优秀绿化经营主体、优质特色林果示范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工作,对优秀经营主体和示范基地给予专项扶持资金。银川市同意将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养护纳入以地换林政策范围,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具体以什么形式配置配置多大比例,是现地配置还是异地配置需要结合经营主体投资造林、成林管护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

西夏区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着力在贺兰山东麓开展生态建设,提高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资源质效。一是以生态保护修复为着力点,不断增加辖区森林总量。近年来,西夏区引导志辉、诚建、泉源等公司在贺兰山东麓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实施桃李芬芳、云山砂坑生态修复等项目,改善周边环境,增加森林总量。二是以项目为抓手,精准提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质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西夏区2021年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通过补植补造、浇水、修枝、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措施提高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防护林网林分质量。三是以山林权改革为突破口,引导工商资本进山入林投资林业,西夏区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安排部署,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造林,推进以林养林、以地换林新模式、新路径,并根据银川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配置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求。

二、提高抚育补助标准,加大林木养护投入

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资源抚育需要的是管护抚育资金,而欧投行贷款造林项目资金只能用于造林,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资源抚育因不符合欧投行贷款造林项目要求未被纳入,并且该造林项目实施的时间尚未确定。目前,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从120/亩提高到了200/亩,且每年足额兑付。西夏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2021年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加大补植补造、浇水、修枝、病虫害防治等林木养护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防护林网林分质量,巩固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建设成果。

感谢您对林业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822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草局资源管理与法规处,0951-683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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