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提)案办理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一次会议第49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3-00155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367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次会议第496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就工商联提出的关于补齐短板高标准建设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推进葡萄酒产区生态修复情况

按照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规划,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范围为核心,分别向北辐射至石嘴山市,向西南辐射至中卫市沙坡头区,向东南辐射至吴忠市同心县。规划范围涉及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共412县(市、区)。

十四五期间,我局依据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遵循降雨线分布规律和不同区域水资源条件,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编制《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依托国家双重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立项的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南部水源涵养建设等重点工程。在我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规划的412县(市、区),2021-2025规划完成营造林196.15万亩。2021-2022年,已完成营造林101.708万亩;2023年,下达营造林任务31.946万亩。在此基础上,2023年下达石嘴山市生态修复任务5万亩,种植适生的蒙古扁桃、酸枣等灌木,人工促进贺兰山石嘴山段生态修复,进一步提升贺兰山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2022年,《宁夏吴忠罗山地区防沙治沙综合治理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吴忠市,项目涉及红寺堡区和同心县,建设总规模23.94万亩,实施期为2022-2023年,总投资30030.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00万元;2023年,《宁夏中卫市黄河流域规模化防沙治沙2023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地中卫市,项目涉及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建设总规模23.95万亩,实施期2023-2024年,总投资301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000万元。

二、建议

按照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成果,我区2023 -2035年规划的新造林空间104.89万亩。该成果已建立数据库并上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该数据库避让了包括葡萄酒产业规划在内的自治区重点产业规划,剔除了落到葡萄酒产区的规划造林图斑,审定上报国家的宁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成果中,没有落到葡萄酒规划产区的图斑面积,即在葡萄酒产区内没有规划的新造林空间,没有林业用地。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2021年以后的营造林全部实施落地上图管理,所有营造林必须符合落地上图的地类属性要求,并在国家林草局落地上图系统中实施上图,经审核通过后予以下达任务和资金。对于地类属性为耕地等不符合造林落地上图要求的,不能实施营造林、不予安排任务、不予补助资金。

建议加强葡萄酒产区规划引领,在葡萄酒产区发展规划中,划定防护林建设等生态空间,并由所在县区依据地类属性科学落实年度营造林地块,将符合条件的营造林面积落地上图并纳入年度计划任务,推进葡萄酒产区生态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支持,以保护、修复和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动贺兰山东麓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助力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62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0951-683670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