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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3-00157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369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一次会议第121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就马铁军代表提出的关于逐步增强城市对雨水消纳功能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十四五”期间,我局依据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科学编制《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深入推进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城市湿地、人工湖泊等对雨水消纳作用,努力实现城市对雨水消纳和自然循环。

一、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创建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为载体,积极协调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市县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审核报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组织5个单位向国家林草局提交创建申请,协调国家林草局对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和灵武市完成创建备案,积极推进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3个地级市和灵武市、盐池县2个县(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强指导城镇绿地建设

按照造林落地上图要求,积极支持市县区开展造林绿化,稳步推进城市周边的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进而增强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不断优化布局,增加质量、提升功能,指导对城市坑塘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将城市雨水存储在人工湿地中,用于解决城市的内涝和旱季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支持,以保护、修复和治理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造林落地上图要求,持续支持城市周边环城绿带、生态廊道等建设,在增加城市绿地景观的同时增强对雨水消纳功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62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0951-683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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