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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3-00199 生成日期 2023-08-17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590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人大

一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答复的函

裴建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贺兰山东麓生态廊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林业草原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贺兰山是我国重要的山脉之一,维系着西北乃至黄淮地区气候分布和生态格局,是我国西部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北方生物多样性中心,更是宁夏西北高耸的脊梁,被宁夏人民亲切地称为父亲山。没有贺兰山,就没有银川平原,更没有塞上江南的美景,对贺兰山东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就是保障宁夏的生态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

长期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贺兰山等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持续加强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实施了引黄灌区平原绿洲生态区绿网提升工程、六盘山重点生态功能区降水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工程、南华山外围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工程、同心红寺堡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四大工程,全区完成营造林638.28万亩。十四五期间,按照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我局编制《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建设工程、中部防沙治沙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全区规划实施营造林600万亩。2021-2022年已完成300万亩;2023年计划完成营造林100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88万亩。

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银川市、石嘴山市的7个县(区)属宁夏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2021-2023年,已安排西夏区营造林任务2.65万亩20211.13万亩20220.01万亩20231.51万亩,其中未成林抚育提升和退化林改造2.08万亩,占比达到78.49%;下达林业草原项目资金5168 万元(20213271万元、2022676万元、20231221万元),有力支持了西夏区林草事业发展。

同时,我局联合财政厅等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设立山林资源回购基金和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优化林地经营管理。西夏区及相关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盘活山林资源,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实现植绿增绿护绿。目前,正在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制定《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封禁等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切实提高我区森林资源管护投入。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我区气候特点和营造林项目实际需求,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积极争取有关管护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持续支持西夏区林业草原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宁夏林业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817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0951-683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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