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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一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3-00294 生成日期 2023-11-21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85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一次会议第579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正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全力推进我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我局编制的《宁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已于20235月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共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6个类型自然保护地62个,其中自然保护区13个、湿地公园24个、森林公园11个、沙漠公园4个、地质公园6个、风景名胜区4个。

整合优化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科学设置、科学界定、科学分区。整合优化方案拟将全区62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51个。整合优化后,全区自然保护地不存在交叉重叠,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由884.7万亩增加到889.05万亩,净增加4.35万亩,占全区国土总面积占比由整合优化前的11.35%增加到11.41%,符合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的要求。整合优化将部分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开发区、矿权、人工商品林调出自然保护区,解决了保护发展矛盾冲突,优化了自然保护地体系。

通过整合优化,整合归并了交叉重叠和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解决了自然保护地重复设置、空间重叠问题;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完善了自然保护地体系空间格局,使之更加契合我区区域人口、自然地理和资源禀赋特征。

二、国家公园创建情况

(一)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跨省区创建国家公园的有关要求,我局多次赴国家林草局沟通对接,争取国家林草局支持国家公园创建,按照《国家公园设立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全力推进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与内蒙古林草局签订了《共同创建贺兰山国家公园和建立生态保护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合作协议》,联合编制完成了《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送审稿)》。20238月,我局与内蒙古林草局联合上报《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送审稿)》。

(二)六盘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20229月,组织开展创建六盘山国家公园前期资料收集、资源本底调查、评估区勘察划定工作,编制完成了《六盘山国家公园候选区基本情况报告》《六盘山国家公园评估区调查报告》《六盘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初稿。

三、建设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投入建设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一期项目,20239月完成项目验收并进入运行阶段。宁夏智慧林草云平台是自治区林草资源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应用平台。目前,平台建设已完成林长制智慧管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自然保护地智慧管理、林草湿资源管理、科学绿化5个子系统及数据中台的研发,提供全区林地、草地、湿地、保护地的违法违规占用监管、森林草原早期火情预警、造林修复模式精准推送等智慧化服务。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厅积极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委沟通,配合做好《宁夏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评审、报批等工作,力争优化整合调整意见获得国家支持。

积极推动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按照家公园设立工作要求,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沟通汇报,争取尽快将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纳入国家公园设立范畴,同时有序推进六盘山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

(三)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制度体系。整合优化后,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分级整合管理结构,分类设置自然保护地机构。依据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修订进展情况,适时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争取提高立法位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等,明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保护目标、管理利用原则,建立统一执法机制,完善规章标准,形成管理规范、标准统一、审批简明、操作简捷的制度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林业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31121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处,0951-683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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