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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5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4-00119 生成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4〕373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次会议第355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就王家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建设力度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农田防护林是农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农田小气候、保障粮食高产稳产等,对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重大。十四五期间,我局依据自治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编制《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积极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防护林建设专项试点示范是8个示范项目之一,安排了乡村绿化美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任务2024年,我局联合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印发《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的通知》(宁林发〔202475号),进一步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更好发挥农田防护林在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

    目前,按照国家林草局的要求所有营造林必须带位置上报计划,带图斑下达任务,对符合落地上图要求的农田防护林建设面积,按照新造林3000/亩(中央和自治区补助2500/亩,县区自筹资金500/亩)、退化林修复650/亩(全部为中央补助)的标准进行造林补助,持续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2024年,在全面完成双重项目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的中卫市腾格里锁边固沙和石嘴山市毛乌素流动沙地系统治理两大示范性工程,在沙坡头区、平罗县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试点,积极建设大网格农田防护林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614

    (联系人及电话崔丽荣 683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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