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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4-00193 生成日期 2024-08-29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4〕534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答复的函

哈兰红、冯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华山地处宁夏南部六盘山外围北端,北靠我国半荒漠区的腾格里沙漠南部,与六盘山、罗山、月亮山和南华山构成巨大的生态屏障,自然地理环境独特,植被类型和植物多样性不可多得西华山草原类型处于温性草甸草原类和温性草原的过渡区域,具有典型的山地草原植被类型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20208月,宁夏西华山草原自然公园被列入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

自纳入试点建设后,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财政、自然资源、林草及市县有关部门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林草局多次组织开展草原修复技术培训。自治区林草局印发《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将试点工作纳入自治区林草局重点工作,明确试点市、县建设草原自然公园的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厅编制《关于推进六盘山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提出了优化六盘山生态功能区整体布局的具体部署,编制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持续推动西华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治区财政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等措施,大力支持我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能力提升等工作,全力推进我区生态环境改善。中卫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卫市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县(区)和市财政、发改、旅游和文体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宁夏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并通过自治区级专家评审;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投资92.72万元,对西华山公园园河至天都山公路隐患治理3.04公里,新增交通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64根,示警桩4根,减速带13.5米,护栏240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393平方米,路基翻压3045立方米,拆除单柱式交通标志1处,提高了群众旅游交通的便利性。

2021年起,自治区林草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每年扶持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用于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2021-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00万元,支持西华山草原自然公园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控和疫源疫病监测、宣传草原自然公园相关法律等工作,实施草地改良5000亩,划破草皮3000亩,施肥2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6000亩,围栏建设9997米,围栏面积4200亩。2024年争取国债资金199.36万元,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道路14公里,目前,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

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保规〔20234号)要求,《宁夏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体规划》现已征求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部门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下一步,将邀请国家层面专家对修改后的《总体规划》进行评审论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我局将督促指导中卫市林业和草原局完善草原自然公园申请申报资料,上报国家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申请正式设立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同时积极对接国家林草局,将草原自然公园纳入其他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库,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草原自然公园建设

由于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目前无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现有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用于草原生态修复建设,且不允许进行基础设施及旅游建设,远不能满足西华山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需要建议海原县进一步谋划新项目,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强化监督检查,围绕三北工程及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加快推进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国债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完善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建后管理,开展自查评估、绩效自评等工作。全面落实林长制,将项目区纳入林长制管护责任区,配齐护林员,认真开展巡护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820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0951-683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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