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提)案办理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640000023/2024-00200 生成日期 2024-08-09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4〕526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433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精准开展六盘山森林质量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引导和规范。六盘山地区是宁夏林业发展的主战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营造的以华北落叶松为主的针叶林,树种单一,密度过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森林生态系统脆弱。十四五期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复《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在固原地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自治区财政按照900/亩的标准予以补助,重点对六盘山区域密度过大、林分退化、易遭雪压危害的人工纯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通过抚育间伐等措施,降低林分密度,优化林分结构,增加生物多样性,促进形成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因自然保护区的政策瓶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主要在保护区外的县区实施,分布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缓冲区的过密人工林不能实施间伐抚育2021-2023年,在固原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8.88万亩,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7992万元;其中六盘山保护区3.13万亩,资金2817万元。2024年,安排固原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2.1万亩,目前,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890万元已全部下达。

二、关于制定出台技术细则和预算指南。印发《宁夏六盘山区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指南(试行)》《宁夏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等,明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措施和操作流程,提出指导开展六盘山地区华北落叶松人工针叶林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宁夏六盘山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碳汇、涵养水源等森林产品多功能供给能力,提升六盘山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森林经营质量效益。

三、关于森林采伐限额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坚持限额采伐制度,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对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巩固我区生态建设成果、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发挥生态效益、建设美丽宁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宁政函〔202113),十四五期间,全区森林采伐限额13万立方米,其中固原市7.36万立方米(原州区1.84万立方米、西吉县1.01万立方米、隆德县2.5万立方米、泾源县1.4万立方米、彭阳县0.61万立方米),六盘山自然保护区0.1万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999号),我区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为县(市、区)和国有林业局(六盘山林业局),按照不同限额编制单位的森林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编制单位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要求,各县区的森林采伐限额不能调剂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固原市生态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持续推进六盘山区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在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中,积极指导固原市各县区针对森林抚育采伐需求,精准测算森林采伐限额,为六盘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供充分的采伐限额支撑保障,推进建设六盘山区域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89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683670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头条
智能机器人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