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23/2025-00176 | 生成日期 | 2025-08-26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25〕538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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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鄂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武口区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武口区立足丰富的林地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截至2024年底,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1822亩,产值1878万元,已形成林果、林禽、林蜂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现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15家,经营利用面积逐步扩大,初步构建了特色鲜明、效益初显的多样化发展格局。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策支持,精准施策发力。在政策支持方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山林全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明确了财政奖补、贷款贴息、其他专项支持、保险费补贴、农业信贷担保、整合相关资金等政策措施,设立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2024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释放林地经营活力,大力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目前,自治区林草局正在组织编制《宁夏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宁夏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指导包括大武口区在内的各市县,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林下种养、林副加工、景观利用、森林康养等林下经济新业态发展壮大。在资金支持方面,2025年自治区财政下达大武口区林下经济补助项目资金30万元,支持发展林下种植200亩,林下养殖禽类1万只,养蜂2500箱。
(二)激活经营主体,加强示范带动。自治区提出并大力推广“强二产促一产带三产”林下经济发展思路,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指导县区积极探索入股合作、订单林业、联户经营等多种林地合作经营。大武口区积极响应,培育各类林下经济经营主体15家,创建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家,带动400余农户参与发展,实现人均年增收2万元,有效拓宽群众收入渠道。其中,大武口硒有田园积极探索林下种苜蓿、林间养家禽、林上采果品、林外促销售的“四林经济”,发展模式,充分挖掘林地空间潜力,有效保障了果农收益最大化。该基地通过牵头成立宁夏农指特色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整合分散农户资源,由联合社组织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销售,实现了年效益增收200万元,示范带动效益突出。
(三)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科技效能。自治区林草局积极组织科研力量,围绕林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公关,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并及时推广应用。同时,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2025年组织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1期,培训全区各市县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90余人,系统性提升基层管理能力与技术应用水平。大武口区积极对接自治区、市林草部门和科研院所,围绕林下种植、养殖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现场指导2次。同时,支持完成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宁夏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研究与示范》,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发布实施林下种养殖地方标准5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林下经济种养技术和管理要求,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培育壮大主体,健全联农机制。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千员带万社”行动等,支持石嘴山市各地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合作、托管、订单等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增效。重点推广合作经营、生产托管、订单生产等模式,着力构建更加紧密、稳定、可持续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在产业发展中充分受益、持续增收,实现产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双赢。
(二)深化林权改革,破解融资难题。拓展经营权权能助力林业融资,协调金融部门扩大“林权+”信用、担保、保险等抵押贷款规模,开发“林权+”公益林补偿、林业碳汇预期、林下经济预期收益、林票等质押贷款产品,推动林权贷款融资扩面增效,切实解决林业经营主体普遍反映的“贷款难、贷款贵”瓶颈问题,为林下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三)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特色品牌。着力推动林下经济向二三产业延伸融合。支持大武口区发展林下产品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依托森林景观和生态资源,适度发展林下采摘体验、生态观光、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新业态。强化品牌意识,支持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有品牌,利用电商平台、农超对接、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加强市场营销,提升“大武口林下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四)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扩面增效。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山林全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要求,持续加大林下经济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各地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全产业链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珲,0951-683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