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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4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4349640000023/2025-00177 生成日期 2025-08-26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5〕54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政协

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44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宁夏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林业改革新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 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高起点谋划、全方位部署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和深层次问题,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摸索路子、探索经验。2023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改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与实施路径。2024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7个方面20项改革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脆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年来,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县(区)团结协作,聚焦加快植绿护绿增绿步伐改革目标,驻点包抓、以点带面,自治区出台配套政策9项,市、县(区)出台配套政策120项,推动林权改革持续深化,相关工作做法被《国家林草局简报》《瞭望》《光明日报》《绿色时报》等刊发报道。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聚焦“三权分置”,产权制度保障更加牢固。在全国率先探索林权类不动产大证与林地收益权小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一户一证多宗地不动产登记,有效打通确权登记堵点。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自然资源厅印发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利类型、地籍调查方式、申请材料审核要点登记颁证操作流程登记档案整理移交要求等具体工作内容,持续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目前,全区林地确权1434万亩,确权率达到97.3%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30912本,登记面积176万余亩,为巩固林业发展、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权属支撑。同时,发布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对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聚焦活力释放,经营发展动能更加有力。1+5+22林权市场交易体系更趋完善引导进平台交易林地2.8,交易金额1047.7万元流转集体林地22.4万亩,有力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各类林业经营主体2643家,其中规模经营主体912家,带动农民就业19.6万人。彭阳县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完成山杏高接改良红梅杏8200亩,隆德县完成生态修复与林业转型发展试验项目,引种嫁接红松525亩,将生态树种更新为兼具经济效益的树种。盐池县探索以地换林新路径,引导企业出资4300万元按建设用地5倍面积异地造林8600亩。灵武市发出全区首张生态补偿类林票,山林资源资产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聚焦金融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更加丰富。各地不断深化政银企合作,构建政府+银行十担保十保险的林业金融服务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品种类,开发林权+”林业经营预期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产品,为林地扩权赋能探索新模式吴忠市辖区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当地产权交易中心合作,实现林权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的线上办理和就地办理;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出台中银林权通宝,持续加大山林权抵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泾源县推动宁夏银行为宁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放林业经营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600万元;彭阳县微元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利用3200亩红梅杏预期收益质押贷款500万元;中宁县玺赞庄园枸杞有限公司利用787.4亩枸杞预期收益贷款1200万元;完成首例新CCER造林碳汇项目预售,发出首张生态补偿类林票。目前全区林权抵押贷款余额8.7亿元、抵押面积达7.4万亩,2024年新增林权抵质押贷款2.8亿元,有力撬动了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林权抵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积极探索林业碳汇价值保险,扩大森林保险覆盖范围,完成全区首单商业性林业碳汇价值保险,20251-5月,森林保险业务累计承保418.04万亩,提供风险保障43.19亿元。

(四)聚焦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势头更加强劲。我区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聚焦林中有景、林下生金,提出强二产促一产带三产的林下经济发展思路,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启动编制了《宁夏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自治区林草局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累计下达林下经济补助资金9000万元,吸引10.7亿元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截至2024年,全区林下经济经营利用面积357.3,实现产值10.7亿元,形成林药、林菌、林粮、林菜、林苗、林禽、林蜂、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9大系列、20余种林下经济产品,培育建成10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35个自治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带动11.3万农户参与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农民人均年增收3400元。

(五)聚焦试点示范,改革亮点成效更加突出。银川市探索多元化林票运行机制,发放林票37张,涉及林地3万亩完成首笔3.1万元生态补偿类国有林票交易;固原市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探索构建生态司法+碳汇补偿工作机制,推进林草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创新,隆德县、原州区获得林业碳汇预售资金250万元;盐池县开展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建立296.5万亩林地和749.8万亩草地承包经营权存量数据地籍调查库,增设林权登记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西吉县、泾源县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精度和档案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2户签订延包合同,延包面积6000亩;固原市印发《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激励办法(试行)》,调动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原州区、泾源县开展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构建种苗服务体系、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等措施,推动集体林质量效益双提升。

(六)聚焦服务提升,林权服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区统一林权交易系统,集成业务受理、公告发布、资源发布、交易资格管理、交易情况查询、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监管全过程交易功能,推进林权交易系统和产权登记系统对接,共享确权、登记、交易信息,有效提升林权交易过程透明度和规范性。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林权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工作,作为宁夏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信创改造项目的内容之一,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项目清单,完成了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部登记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工作。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制度和县乡村三级联动调处机制,做到林草技术服务下沉、智慧林长管理系统上线和林权纠纷调处到位,累计化解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3.8万件涉及面积32.3万亩。及时总结改革典型经验,2025年上半年,向国家林草局报送深化集体林改、林下经济、推动森林四库更好联动典型案例10余篇,推荐报送全球减贫案例1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围绕一条主线,推动林地规模化经营。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围绕放活林地经营权这条主线,推动规模化经营。一是筑牢确权登记根基。持续推进林地确权和林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确保完成林地确权率达到98%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原林权登记信息补录和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逐步解决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为放活经营权筑牢根基;二是规范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户与经营主体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权流转行为与合同管理三是推动林权市场化交易。指导各县(市、区)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转交易林权,银川市实现六权改革一体化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

(二)紧盯五个环节,激发资源要素潜能。一是在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上下功夫。鼓励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与农户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林业龙头企业;二是在创新合经营模式上下功夫。推广林地股份合作、托管经营、联合经营等模式,创新合作经营模式,引导就地就业农民组建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制合作林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挥国有林场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优势,走场村合作的路子。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实现多方共赢。支持国有林场开展场外经营,主动参与服务集体林改,提高集体林经营质量和效益。鼓励银川市等地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促进林权流转与合作经营。三是在推动林下经济扩面提质上下功夫。出台《宁夏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25—2030年)》,印发《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合作社、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加大对林下经济新品种引进选育,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应用力度。支持各地按照森林分类经营要求,将生态树种更新为兼具经济效益的树种,推广果树晚霜低温冻害防御、人工辅助授粉和化学疏花疏果轻简高效生产技术,促进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四是在加强品牌建设上下功夫。建立以公用品牌为引领,地方区域特色品牌、企业品牌融合一体的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林产品品牌。引导六盘山地区发展壮大森林中药材产业,打造六盘山道地森林中药材品牌,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指导各地做优特色、做强品牌,持续打造六盘山黄芪”“六盘山秦艽”“六盘山土蜂蜜”“泾源蜂蜜”“彭阳红梅杏”“灵武长枣”“沙坡头旱苹果等富民产业金招牌推进产供销一体化建设,努力形成一县一业、一县一特的产业发展格局。五是鼓励不断创新示范。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指导马渠林场、水沟林场和沙塘林场完成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彭阳县完成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试点,灵武市、平罗县、红寺堡区、彭阳县、西吉县、海原县认真组织开展林权收储试点,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构,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探索先行先试,支持银川市探索完善多元化的林票运行机制,固原市推进林业碳汇试点,探索司法+碳汇补偿机制,中宁县开展林权+”林业经营预期收益权等质押贷款融资试点。同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加强林改政策解读和先进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讲好林改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努力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深化林改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经验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815

    (联系人及电话:周珲,0951-683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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