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 000014349640000023/2025-00186 | 生成日期 | 2025-08-26 |
发文字号 | 宁林函〔2025〕55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答复的函
葛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青蛙、维持生态平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蛙是无尾目两栖动物的统称,是重要的生态指示物种,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调查,目前宁夏分布的蛙类有六盘齿突蟾、黑框蟾蜍、花背蟾蜍、中华蟾蜍、黑斑侧褶蛙、蒙侧褶蛙和中国林蛙,其中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有六盘齿突蟾、黑框蟾蜍、花背蟾蜍和中华蟾蜍;属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六盘齿突蟾、花背蟾蜍和中国林蛙。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及其栖息地(原生境)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建设,生物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蛙类等两栖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湿地补助资金共计5.7亿元,持续对全区7处国家重要湿地、32处自治区重要湿地,采取植被恢复、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清淤疏浚和必要的监测、巡护、宣教建设等措施对重要湿地开展保护修复,湿地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不断提升。先后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30多亿元,深入推动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沟道清淤等治理工程项目,全区22条重点排水沟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蛙类等两栖动物栖息地生境适宜性不断增强。
二是加大湿地分级保护力度。截至2024年底,已建立湿地型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级1处、自治区级3处)、湿地公园26处(国家级14个、自治区级12个),认定发布重要湿地名录39处(国家7处、自治区32处),形成了以湿地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要湿地为主,一般湿地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为蛙类等两栖动物的繁育提供了更大范围的栖息地空间。
三是持续开展蛙类等两栖动物栖息地巡护巡查。压紧压实各类自然保护地主体责任,生态护林员开展不定期巡护巡查,依托”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水产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夜市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连续9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4个国家湿地公园,累计核查核实疑似问题线索点位4351处,推动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了动态清零。
四是扎实开展入河(湖、沟)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宁夏入河(湖、沟)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等文件,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提升前端污染防控能力。截至4月底,全区共排查各类排污口4815个,完成整治率为97.50%,有效降低了公众因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水对蛙类等两栖动物栖息地产生的影响。
五是积极开展科普宣教。充分利用宁夏科技馆现有的平台和活动基础,策划开展《你好“蛙”》亲子家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公众讲解小蝌蚪找妈妈的小故事引出青蛙的成长历程相关知识,列举常见青蛙种类及其特性特征,通过与蟾蜍进行对比,提高保护青蛙意识;开展青蛙相关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亲子协作“数青蛙”小游戏、按手印签订《护蛙承诺书》,向公众讲解青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面临的挑战,吸引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用实际行动保护青蛙和自然生态;充分利用全区24辆科普大篷车机动灵活的优势,深入基层,将青蛙保护知识带到学校、社区、乡村。播放精选的青蛙纪录片、《小蝌蚪找妈妈》等动画短片,青蛙奇妙的一生(卵-蝌蚪-成蛙)、青蛙与蟾蜍的区别、本地常见蛙种、青蛙捕食害虫的本领(生态价值),引导公众深入了解青蛙的生态链,积极参与保护青蛙;利用科普中国、宁夏科技馆微信视频号及网站等线上平台,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优选科普中国平台青蛙保护相关科普内容及视频,向全区科普信息员推送,点击量万余人次,引导更多公众参与保护青蛙。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新时期宁夏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组织各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扎实做好蛙类等两栖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全面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俊,0951-68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