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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日期: 2022-01-26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予以发布。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南熏西路60号,电话:0951-6836670,传真:0951-6836671,电子邮箱:zzqlc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林业和草原领域政务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效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领导亲自抓,牵头处室具体抓,相关处室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畅通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畅通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公布邮箱地址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互动栏目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审核后及时办理,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8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强化平台建设,突出重点公开加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门户网站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党建工作、林草工作、政策法规、交流互动等栏目公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完成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丰富政策解读多元化形式,持续拓展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等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及时更新局微信公众号准确发布最新林草动态等相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四)加大监督保障,确保及时有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效能管理考核范围,加大政务公开考核赋分权重,加强对各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平时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全年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务信息208篇,组织开展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充分吸纳和及时反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9.1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关心指导下,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对于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的形式不多;三是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个别栏目设置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制度;聚焦重点难点,规范公开形式等措施,从全系统出发,以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主动公开宁夏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等行业重点专项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支持宁夏先行区建设意见、“林长制”和“四权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充分运用短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丰富政策解读多元化形式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全方位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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