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新能源建设用林用草,由局总工程师周涛同志带队调研指导宁东、灵武、盐池、海原、红寺堡、沙坡头等县(市、区)光伏新能源建设项目落实林草生态保护措施情况。
调研组先后调研了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等多个新能源建设项目现场,听取了各项目建设单位履行草原生态保护情况,详细询问了县(区)林草部门落实新能源项目建设监管情况。
调研组强调,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工作,生态保护修复事关新能源开发建设的成败,必须坚决守好草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林光草光”互补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承担生态保护责任,履行植被恢复义务。
调研组要求,各地林草部门继续强化监管,推动“光伏+”项目实现全流程、精细化监管,确保光伏矩阵建设区域内地表形态不改变、原生植被不损毁、地面不硬化。同时,要持续监督并指导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植被恢复责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义务,尽快完成林草植被恢复,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区的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提交监测报告。指导建设单位优化施工程序,针对草原上挖沟开槽埋设电缆的情况,建设单位要即开沟即铺设即回填,减少土地裸露和地面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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