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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000023/2022-004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成文日期:2022-09-14
责任部门: 发布日期:2022-11-02
名 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兴庆区2022年度城镇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的请示》(银兴林草发〔202238)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914日,经自治区林草局第15次林地审批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 同意兴庆区2022年度城镇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项目代码:2209-640104-15-01-393020)使用银川市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国有林地5.8480公顷。

  2. 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3. 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4. 银川市兴庆区林草主管部门应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5. 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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