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23/2025-00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 责任部门: | 草原湿地处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 名 称: | 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 ||
临时占用草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广核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草原征占用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宁夏草原管理条例》《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148.0796公顷(2221.20亩)国有草原,用于中广核灵武马家滩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项目代码:2204-640181-04-01-725417)建设光伏方阵、临时施工区等。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加强环境保护,防止项目建设造成周边草原生态环境破坏污染。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地点、面积、四至和要求使用草原,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和超审批范围使用草原。
四、你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项目施工结束后,按照植被恢复方案及时恢复草原植被。
五、临时占用草原期届满后未及时恢复草原植被,你公司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植被恢复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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