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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640000023/2019-00001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
发文字号 | 宁林规发【2018】3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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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林业(园林)局,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生态立区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338号)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方案(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办法(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方案(试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宁夏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办法(终稿).docx
附件2:宁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终稿).docx
附件3:宁夏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方案(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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