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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索引号 | 640000023/2020-00057 | 生成日期 | 2020-01-08 |
发文字号 | (宁)审2020年第1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部门 | 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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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宁)审2020年第1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2日审定通过的紫丁香“六盘山种源”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紫丁香“六盘山种源”可在我区林业生产中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严格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二、根据《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认定通过的林木品种在林木良种有效期限届满后,林木良种资格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林木良种进行推广、销售,但可以重新申请审定”的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06~2011年认定到期的串枝红杏等9个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2),串枝红杏等9个认定的林木良种有效期限均届满,在未通过重新审定之前不得再作为林木良种进行推广、销售,但可以重新申请审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林木良种名录
2:认定到期林木良种名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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