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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们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夏林业网站(http://lcj.nx.gov.cn/)上查阅,还可以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银川市南熏西路60号)进行现场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宁夏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公报、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和在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查阅。

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电话:0951-6836670,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生产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宁夏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银川市南熏西路60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8:30—12:00,14:00—18:00

    夏季时间8:30—12:00,14:30—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1—6836670

    传真号码:0951—6836671  邮政编码:750001   电子邮箱地址:zzqlcjbgs@126.com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可通过以几种方式提交申请。

1.在线申请。申请人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链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事项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